2014愛迪兒與FM92.7空中相會
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,桃園縣政府為協助弱勢家庭,減輕托育學齡前兒童之經濟負擔,特定本計畫。
申請日期:104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,
申請程序:由幼童之父母、監護人或寄養家庭父母,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申請相關文件,向兒童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。
補助相關訊息家長可洽詢所屬區公所。